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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27日電)金管會持續懲處樂陞案相關金融機構,今天宣布停止配售樂陞可轉換公司債的康和證券詢圈配售業務3個月,以及分別停止康和證券呂姓副總經理以及林姓業務員業務各6個月以及1年。
證期局副局長周惠美表示,康和證券辦理樂陞可轉換公司債承銷配售案,有配合發行公司辦理詢價圈購配售,並將配售客戶名單提供給遠東銀行進行可轉換公司債資產交換,違反證券交易法、證券商管理規則以及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等。
金管會說明,樂陞今年4、5月發行兩檔可轉換債時,前董事長許金龍就跟康和證券業務人員講好可轉債之後的拆解業務,要在遠銀辦理,遠銀的某行員會與其聯絡後續作業,另外,樂陞可轉債找不到配合拆解的客戶時,康和除浴室異味去除浴室異味證券也幫助樂陞找到願意配合拆解的人頭戶。
周惠美強調,現行法規,證券商配售要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辦理,因此,金管會對康和證券辦理樂陞可轉債配售案違法情況,對公司以及相關人員做出懲處,其中,對康和證券停止其承銷詢圈配售業務 3個月,期間為106年1月16日至106年4月15日。
另外,康和證券涉案的呂姓副總經理以及林姓業務員,金管會則命令康和證券分別暫停其執行業務 6個月以及1年。105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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